时事报道

2026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山东省正式发布《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本文整理完整版政策内容,清晰梳理职称申报条件、业绩要求、破格评审规则,为山东工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提供全面参考。

一、政策总则:适用范围与评价原则

(一)适用对象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山东省全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程技术应用实践、工程技术转化运营服务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覆盖专业方向广泛,主要包含:机械工程、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节能工程、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食品工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设计等热门工信专业领域。

(二)职称层级设置

山东工信领域工程技术职称分为五个层级,层级及对应名称依次为:员级(技术员)、助理级(助理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副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正高级工程师),完整覆盖工程技术人才职业晋升全链条。

(三)核心评价原则

政策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全面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摒弃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单一评价模式。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工法、论文专著、技术转移转化合同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代表作,重点考核成果质量、行业贡献与实际影响力。

同时实行分类评价机制,针对不同岗位人才差异化考核:

  • 研究设计类人员:重点评价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标准制定、科研创新能力及成果效益;

  • 应用实践类人员:重点评价生产技术难题解决、技术改造、设备运维、工艺优化等实操能力与工作业绩;

  • 转化运营服务类人员:重点评价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服务、成果推广的专业能力与落地成效。

二、通用申报基本条件

所有申报人员需满足基础准入条件,无特殊豁免情形: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端正;

  2. 恪守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无职业失信记录;

  3. 严格按照国家及山东省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全部学习任务,符合职称评审继续教育要求。

三、各层级职称学历资历申报条件

本文逐条梳理技术员至正高级工程师全层级学历、工作年限、职称资历要求,所有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年度12月31日。同时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按专项政策申报,获相关工程学位可提前1年参与对应职称评审。

(一)技术员职称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 本科/学士学位,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

  3. 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 中职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4年,近4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程师(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具备博士学位;

  2.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2年,近2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 本科/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4年,近4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2年,近2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2. 硕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领域工作满5年,近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

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四、各层级职称能力业绩核心条件

除学历资历外,申报人员需匹配对应层级的专业能力与业绩成果要求,层级越高,成果质量、行业影响力要求越高,所有业绩成果均贴合工信领域工作实际,弱化论文权重,强化实操贡献。

(一)技术员能力业绩要求

  1.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基础技术知识;

  2. 具备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工作的实操能力,可胜任基础技术岗位工作。

(二)助理工程师能力业绩要求

  1. 扎实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基础工作规范;

  2. 可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自主处理本专业常规技术难题;

  3. 具备指导技术员开展基础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工程师(中级)能力业绩要求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与技术能力,可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解决专业复杂技术问题,具备技术研究、成果撰写及初级人才指导能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满足1项及以上即可:

  1. 参与研发本专业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并投产,获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推广;

  2. 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等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达标;

  3. 承担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项目推广工作,产生良好经济与社会效益;

  4. 撰写的技术报告、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5. 参与编制修订本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行业工法,经县级以上部门批准实施;

  6. 参与承办县级以上产学研对接、成果路演等技术服务活动2次以上;

  7. 获授权专利、软著1件以上并投入实际应用;

  8. 成果入选县级以上工程技术典型案例,或在县级以上技术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9. 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表彰或记功奖励;

  10. 发表本专业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上;

  11. 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教材。

(四)高级工程师(副高)能力业绩要求

系统掌握专业前沿知识,具备重大项目攻坚、复杂技术攻关能力,行业认可度高,可指导中青年技术骨干。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满足2项及以上即可:

  1. 作为前3位完成人,研发的新产品、新工艺等投产应用,获市级以上认可推广,技术指标达国内较高水平;

  2. 作为前3位完成人,完成市级以上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等重点项目,验收合格;

  3. 作为前3位完成人,推进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较高经济社会效益;

  4. 撰写2篇以上专项技术报告,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认可;

  5. 参与编制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范,或作为前3位完成人编制市级以上标准并落地实施;

  6. 市级以上高级研修项目授课6次以上,或承办市级以上产学研技术活动6次以上;

  7. 获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外观专利2件(前3位完成人),落地应用并产生效益;

  8. 成果入选市级以上典型案例,或市级以上技术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9. 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表彰或记功;

  10. 核心期刊/SCI、EI收录论文1篇,或普通期刊高质量论文2篇(前3位完成人);

  11. 作为主要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教材。

(五)正高级工程师能力业绩要求

具备顶尖专业理论与实践能力,掌握行业前沿动态,可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能攻克重大核心技术难题,成果创新性、示范性突出,具备高端人才培养能力。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满足2项及以上即可:

  1. 作为前3位完成人,研发产品获评省级以上单项冠军、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资质,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2. 作为前3位完成人,完成省级以上重点技改、创新、数字化项目;县属单位人员可放宽至主持市级以上重点项目;

  3. 作为前3位完成人,推进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 撰写2篇以上专项技术报告,获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县属单位人员可放宽至县级以上采纳;

  5. 参与编制省级以上行业标准,或主持编制市级以上标准并落地实施;

  6. 省级以上高级研修授课6次以上,或承办省级以上产学研技术活动6次以上;

  7. 第一完成人获发明专利1件,或前3位完成人获发明专利2件,落地见效;

  8. 获省级以上科技奖,或成果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竞赛一等奖以上;

  9. 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表彰;

  10. 第一完成人发表核心期刊/SCI、EI收录专业论文;

  11. 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教材。

五、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条件

针对学历、资历不达标但业绩突出、能力过硬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基础破格门槛可申报高级职称:取得下一级职称、从事本领域工作满3年,历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且至少2个年度考核优秀,经2名本领域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破格申报。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满足2项及以上对应业绩条件,即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业绩标准对标常规申报高端要求,聚焦省级以上优质成果、重点项目、专项表彰等核心资质。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破格门槛更高,聚焦国家级、省部级顶尖成果,需满足2项及以上条件,包含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奖、PCT专利、省部级以上表彰、高端核心论文著作等重大创新成果。

六、专项适配与附则说明

(一)高技能人才贯通政策

山东省推行工程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贯通,生产一线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符合本标准条件,可正常申报对应层级工程技术职称,具体工种参照官方附件目录执行。

(二)职业资格对应政策

持有国家、山东省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按照对应政策规定,直接对应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三)核心名词界定(官方释义)

政策对评审核心名词作出明确界定,规避申报争议:

  • “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本数;

  • 核心期刊特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电子刊、论文集;

  • 著作教材需具备ISBN、CIP正规出版资质,单位内部文集、报告集不予认定;

  • 项目、课题仅认定党政机关及主管部门官方立项项目,行业协会自主项目不予认可;

  • 表彰、竞赛奖项以官方正规评比、正式批文证书为准,社会组织非官方奖项不予认定。

(四)岗位差异化评价权重

评审过程实行岗位差异化权重分配,精准匹配岗位属性:

  • 研究设计人员:侧重技术研发、报告编制、专利成果、案例竞赛业绩;

  • 应用实践人员:侧重技改项目、标准工法、专利应用、实操竞赛业绩;

  • 转化运营服务人员:侧重成果转化、产学研服务、专利落地、行业案例业绩。

七、政策时效与解释说明

本《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最新职称改革相关政策执行,本文件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最终解释。

【出处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发布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官方原文,仅作行业科普、申报参考使用,不具备官方法律效力。职称申报、评审最终要求以山东省工信厅及各地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最新官方文件、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