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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政策全文解读

鲁档发〔2022〕4 号文件由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2022 年 7 月 15 日正式发布实施,是当前山东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组织档案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报考的唯一执行依据。文件包含两大核心配套文件:《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覆盖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全层级职称评价规则。

本政策适用范围:山东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中,专职从事档案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山东省档案职称核心改革模式

  1. 助理级(助理馆员)、中级(馆员):全省统一考试、以考代评,当年全部科目合格直接取得对应职称证书,无需提交评审材料、不组织评审认定;

  2. 副高级(副研究馆员):考评结合,必须先通过全省统一副高职称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才可申报评审;

  3. 正高级(研究馆员):仅实行评审制度,无统一笔试环节。

三、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考试办法全文要点

(一)组织管理分工

  1. 省档案馆:负责考试大纲编制、命题审题、线下考试整体组织实施;

  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审定考试大纲、监督考务工作、划定并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

  3. 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程闭卷作答。

(二)报考通用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恪守档案行业职业道德,热爱档案事业,履职尽责,主动运用数字化新技术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3. 按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足额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时不达标无法报名考试。

(三)各层级学历资历报考标准

1. 助理馆员(助理级)报考条件满足其一

  1. 硕士学位、本科 / 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 1 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 大专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档案岗位任职满 2 年,近两年考核均合格;

  3. 高中 / 中专 / 职高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档案岗位任职满 4 年,近四年考核均合格。

2. 馆员(中级)报考条件满足其一

  1. 具备博士学位,无工作年限硬性门槛;

  2. 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后在岗满 2 年,近两年考核合格;

  3. 大专、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后在岗满 4 年,近四年考核合格;

  4. 高中 / 中专学历,取得助理馆员后在岗满 7 年,近七年考核合格。

3. 副研究馆员(副高级)考试报考条件满足其一

  1. 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档案岗位任职满 2 年,近两年考核合格;

  2. 硕士、本科 / 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岗满 5 年,近五年考核合格。

(四)破格报考副高考试规则

不满足标准学历、任职年限,但任职期间业绩突出、贡献显著的档案工作人员,可破格报考副高职称考试。基础门槛:取得馆员职称在岗满 3 年,历年考核合格,且至少 2 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五)学历等效认定规则

技工院校学历可等同对应学历报考:中级工班 = 中专学历、高级工班 = 大专学历、预备技师(技师)班 = 本科学历。

(六)考试科目设置

  1. 助理级、中级职称:两科统考,《档案基础理论》《档案工作实务》;

  2. 副高级职称:单科目考试,《档案高级管理理论与工作实务》。

(七)合格标准与证书、成绩管理

  1. 助理、中级职称:报考人员须同一年度一次性通过两科,单科合格成绩不跨年度保留,全部科目通过后由省人社厅发放全省通用职称证书,直接认定对应职称;

  2. 副高级职称:达到全省统一合格线后,考试成绩有效期 3 年,有效期内可多次申报副高评审,无需重复参加笔试。

(八)考试纪律与解释说明

  1. 命题、阅卷、考务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当次考试,禁止举办、售卖对应考试培训;

  2. 所有考务流程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违纪人员按省内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3. 本考试办法由山东省档案馆负责解释,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山东省档案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则

  1. 制定依据:人社部发﹝2020﹞20 号档案职称改革指导意见、山东省职称改革相关文件;

  2. 评价导向:破除四唯、建立多元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课题、行业标准、档案修复成果、专利、论文、专著均可作为评审代表作,重点核查成果实际行业贡献;

  3. 职称层级划分:副高级为副研究馆员,正高级为研究馆员;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评价模式。

第二章 正常申报标准

(一)副研究馆员申报硬性基础条件

  1. 通用要求:遵纪守法、职业作风端正,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副高考试成绩合格且处于 3 年有效期内,无合格成绩不得提交评审材料。

  2. 学历资历标准

    • 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在岗满 2 年,近两年考核合格;

    • 硕士、本科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在岗满 5 年,近五年考核合格。

  3. 专业知识要求熟练掌握档案法规、行业业务标准、数字化技术规范,系统掌握档案专业理论,对分管档案业务或研究方向具备独立专业见解。

  4. 能力业绩要求(取得馆员以来,满足下列 7 项中任意 2 项)(1)县级单位从业者:排名前 3 完成县级及以上档案重点课题并验收通过;(2)市级及以上单位从业者:排名前 3 完成市厅级及以上档案重点课题并验收通过;(3)档案研究成果获国家级档案学会、行业协会正式奖励;(4)档案修复成果、自主研发档案设备 / 专利、特色管理模式获上级档案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在全市范围推广,专利落地产生经济、社会效益;(5)排名前 7 参与起草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正式颁布实施;(6)第一作者独立发表专业论文、省级档案学会会议交流论文、公开出版档案编研 / 教材合计 3 篇(部);或独著 1 部(10 万字以上)、合著 2 部(个人单部撰写不少于 5 万字)档案专业学术著作;(7)档案工作业绩突出,获县级党委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二)研究馆员(正高级)申报标准

  1. 学历资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档案岗位连续任职满 5 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

  2. 专业能力要求精通全国档案法律法规与前沿技术标准,掌握行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够牵头制定区域、行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在省内档案领域具备行业引领地位,可指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业务与研究。

  3. 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副高职称后,6 项条件任选 2 项)(1)排名前 3 完成省部级重点档案课题并验收;或主持课题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2)档案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级档案学会奖励 2 项;(3)档案修复技术、发明专利、特色管理模式获主管部门认可,全省推广应用,专利转化效益显著;(4)排名前 5 参与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5)第一作者发表档案专业期刊论文、全国档案学术会议论文、主编档案专业教材合计 3 篇(部);独著 1 部(20 万字以上)或合著 2 部(个人每部撰写不少于 10 万字)学术著作;(6)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党委政府、省级主管部门表彰。

第三章 高级职称破格申报规则

1. 破格通用门槛

不满足标准学历、任职年限人员可破格,基础条件:完成继续教育、在岗满 3 年、历年考核合格,至少 2 次年度考核优秀。

2. 副研究馆员破格申报条件

常规人员需满足 5 类成果中任意 2 项;乡镇基层档案从业者,在乡镇单位累计从业 25 年、现任岗位在岗满 5 年且仍在岗,仅需满足任意 1 项:(1)前 3 名完成 1 项省部级档案课题,或 2 项市厅级课题,成果达省内先进水平;(2)主持课题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拥有 2 项档案相关推广专利;前 5 名起草 1 项国标 / 行标或 2 项地方、团体、企业标准;(3)独立发表 3 篇专业论文(含至少 1 篇档案专业期刊);独著 15 万字 / 合著单部 8 万字以上档案专著;(4)乡镇基层人员专属:负责单位档案工作通过省级档案业务建设最高等级评价;(5)获得市级党委政府、省级行业部门表彰。

3. 研究馆员破格申报条件(满足任意 2 项)

(1)前 3 名完成 1 项国家级档案课题或 2 项省部级重点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主持课题获省部级科研二等奖或三等奖 2 项;2 项以上档案专利(含 1 项发明专利)落地推广;前 5 名起草 2 项国标、行业标准;(3)独立发表 3 篇档案专业期刊论文(含至少 1 篇中文核心期刊);2 部单部 15 万字以上独著档案学术专著。

第四章 文件附则(评审材料认定核心细则)

  1. 年限定义:文中 “满 X 年” 为周年;“以上、以下” 均包含本层级、本数字;

  2. 课题认定:仅党委、政府、官方业务主管部门立项课题有效,行业学会、民间研究会自主立项课题不予采信;

  3. 奖项认定:仅限山东省科技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部委同级官方专业奖项,以正式获奖文件、证书为准,集体奖项仅认可证书列明完成人;

  4. 期刊、论文认定标准期刊必须具备 CN、ISSN 正规刊号,论文可在知网、万方、维普检索下载;增刊、录用通知、清样稿不作为有效成果;《中国档案报》发表 2000 字以上学术类文章,等同于档案专业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当年北大核心目录为准;著作需具备 ISBN 书号,论文集、讲话汇编、工作报告集不纳入著作认定范围。

  5. 会议、机构界定有效学术会议:中国档案学会、各省档案学会主办研讨会、年会;国家级学会仅认定中国档案学会;

  6. 成果唯一性:同一项目、奖励、专利仅认定最高等次奖项,不重复计分;所有成果必须为档案专业相关;

  7. 档案业务评价依据:鲁档发﹝2020﹞2 号《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办法》;

  8. 层级定义:省、市、县级指对应行政区划党委政府、机关部门;表彰仅认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正规评比表彰项目;

  9. 解释权与实施时间:本评价标准由山东省档案馆解释,2022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

五、山东档案职称报考评审整体总结

  1. 初级、中级备考重点:无需准备论文、课题评审材料,优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全力备考两科统考,当年一次性通关即可取证;

  2. 副高晋升双线规划:先通过全省统一笔试,3 年有效期内同步筹备课题、论文、标准、专利、表彰等两类业绩成果,满足评审业绩要求;基层乡镇从业者可享受破格放宽政策;

  3. 正高长期规划:需副高任职满 5 年,成果要求层级更高,省部级课题、核心期刊、国家标准、省级以上表彰为核心加分项,建议提前 3-5 年规划成果产出;

  4. 材料避坑要点:拒绝套刊、假刊、增刊论文,民间学会课题、无 ISBN 汇编类书籍不被评审认可;《中国档案报》2000 字以上文稿是低成本有效成果渠道;技工院校学历、基层破格等倾斜政策可结合自身条件充分利用。